载入中
自定义HTML载入中... loading
茅于轼,你想保护谁? [原创 2007-05-28 09:04:58]   
字体变小 字体变大

        针对最近几年接连发生的“问题富豪”落马现象,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在5月26日的《IT时代周刊》上撰文称:“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因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如果打倒了先富的人,这个国家就会变成穷人国了。”

        为防止断章取义,我将茅于轼的文章前前后后看个完整。如果说以前我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和中评网网站上看到的是一个有理性有良心的知识分子茅于轼,而这次看到却是一个面目迥异的茅于轼。不仅文章流露出的思想没有体现出经济学家应有的良心,甚至在行文时语言逻辑错乱,硬伤累累。

         语言逻辑的混乱,让文章的说服力大打折扣。茅于轼的真实用意无非在于:真正的企业家是遵纪守法的;中国的企业家“不但没有没有原罪”,还“建立了伟大的功勋”。所以,保护这些企业家,是间接地保护穷人。原本这样尚可以有说得通,但因为茅于轼在文中,他的保护对象一会儿是“富人”,一会儿是“先富的人”,一会儿是“企业家”,然后又出现“民营企业家”、“好的企业家”与“中国企业家”。不禁让人纳闷,你究竟想保护谁?

           如果说以上的概念指的是同样的对象,恐怕茅先生自己略一思索,都知道不妥。当然,我们不能以作家的标准去要求经济学家。可回到问题的实质上,茅先生的提法依然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

            首先,茅先生的前提就有很大问题。中国的企业家有没有原罪?对此老百姓恐怕比茅于轼更有发言权。正是因为我们看到了太多的周正毅,所以我们才有了这个“偏见”。用毛寿龙的话来说,我们并不仇富,而是仇不公。茅先生在文中也承认“中国好的企业家太少”,所以要完全否定中国企业家的“原罪”。茅先生连自己都很难说服,恐怕惟有这样劝自己:那些人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其次,即使我们承认中国富人(不仅仅是企业家)是干净的,但保护穷人和保护富人本来就应平等的,甚至必要时进行“反向歧视”。同情保护穷人,不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而且是一种理性。因为穷人与富人相比,更缺乏作恶的条件,因而是善良的影子。狄更斯说,穷人的贫困和堕落都是富人制造出来的;雨果说,富人的天堂,是建筑在穷人的地狱上的。我们难道要指责大师们宣扬仇富思想吗?他们不过告诉我们:穷人更需要保护。

          当今的中国,穷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富人往往却享有特权。君不见有的地方专门组织防卫力量保护企业家?君不见有的地方民营企业家子女可以加分?茅于轼或许看不见,但既然提出辩证法式的命题,先生就不应该忘了命题的另外一面:只有穷人得到保护,富人才可能维持财富。

          卢梭指出,防止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平等,并不是从富人手中夺取财富,而是从人人手中剥夺积累财富的手段;不是要给穷人设立济贫院,而是要保证人民免于贫困

          如果卢梭的话是正确的,我们需要专门提出“保护富人”吗?

      (茅的原文链接:http://finance.dayoo.com/gb/content/2007-05/26/content_2836875.htm

所属版块: 天下
票数:
什么是“我顶”?
点击数:    评论数:
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TrackBack Ping URL)为:
本文章尚未被引用。
发表评论
大 名:
(不填写则显示为匿名者)
网 址:
(您的网址,可以不填)
标 题:
内 容:
请根据下图中的字符输入验证码:
(您的评论将有可能审核后才能发表)
和讯个人门户 v1.0 | 和讯部落 | 客服中心